首页 收费标准 其他 其他自付费用 9 其他自付费用 陪诊费、交通费、个人使用耗材(抽痰管、测血糖等)、就诊费、个人特殊饮食或配方、因个人因素衍生之费用 陪诊费用 每小时250元,超过15分钟以1小时计。 以下费用由家属自付 住民需求使用之耗卫材,如抽痰管、氧气鼻导管、测血糖耗材等。 住民个人需求需使用交通车接送之车资。 住民因病就诊或使用居家护理服务之费用。 住民个人需求之特殊饮食或配方。 其他因住民个人因素所衍生之费用。 1619168